我校开始实行信息化软硬件系统采购前置审批制度

发布时间:2022-06-01浏览次数:324

为统筹推进学校数字化改革工作,提高学校信息化软硬件系统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,确保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的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、运行安全,根据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(杭电办[2022]97号)》,学校近日开始实行信息化软硬件系统采购前置审批制度。

需进行采购前置审批的信息化软硬件系统包括服务器及存储阵列、需定制化开发的软件系统、商业软件产品、现有信息化软硬件系统的运维费、云计算服务等。